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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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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19 · 1209人看过
导读: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出贷人)享有法定权利,可依法强制债务人(借贷人)履行债务或限制其特定行为。债务人负有向债权人偿还借款的责任。这种法律上的权力与义务构成借贷交易的基础。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债务方面,借款方和贷款方之间常常形成相互对应的关系,即出贷人为债权人,而借贷人为债务人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拥有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债务人履行特定行为或不得进行特定行为的权力。

而债务人,主要是特指在借贷关系中的承担向债权人偿还款项责任的一方。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方死亡的怎么办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若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幸去世,其生前所遗留之财产及债务将由各自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在这一过程中,继承人有义务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准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无条件清偿;

如若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无法完全覆盖其所欠下的所有债务,继承人有权自由选择是否继续负担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主动要求进行偿还。

然而,如若继承人毅然决定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他们就无需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基于此,作为债权人而言,首要任务便是精确评估遗产价值,然后与其相应的法定继承人进行充分的沟通,期望达成妥善化解债务争议的最终结果。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确实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债权人恐怕难以指望能够获得全额债务回收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借贷合同关系中,出借方即债权人具有法定的债权权益,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实施强制性的债务执行或对其实施某种范围内的约束性措施。作为债务人,他们需要承担向债权人偿还所借贷款本金及利息等所有债务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这种在法律层面上的权力和义务构成了借贷交易的基本框架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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