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诽谤罪如何计算刑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明确规定,针对网络诽谤罪所设定的刑罚期限应当全面考量如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诽谤行为本身的性质及其方式;
其次,是诽谤言论的核心内容及其产生的恶劣影响;
再者,便是此类行为所引发的重大后果;
此外,行为人的历史犯罪记录也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最后,还需关注该案是否属于“自诉”范畴。
在实践案件中,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综合判断并最终裁定刑罚期限。
若行为人被判定为网络诽谤罪,且情节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
具体的刑罚期限,则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情节予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网络诽谤罪不立案怎么处理
倘若能明确判定该诽谤事件已然符合了成立诽谤罪的一系列要素,那么作为受害者的您首先需要确认,究竟是哪一个具体的国家机构有资格来处理这个案件。接下来,在您对相关资讯有充分掌握的基础上,可以选择向负责此类事务的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对于那些已被赋予管辖权却未能对该案展开任何处理工作的派出所提出质疑。与此同时,请务必及时搜集并汇总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切实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网络诽谤罪的刑期长短裁定需结合被告人实施诽谤行为的方式、所发布内容的影响力、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其个人犯罪记录,同时也需要考虑到是否属于被害人自行提起诉讼的情况。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依照对上述因素的综合考量进行裁决。如果认定被告人构成了网络诽谤罪并且后果较为严重的,则将依法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等相应的刑事处罚。而对于具体的刑期时长,则应当依据各案的具体事实与情节作出合理判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