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罪冻结资金的规定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所带来的任何非法收益,皆应被立即追回或由法律要求全额退还。
若涉及到敲诈勒索罪行,那么资金如为犯罪分子之非法所得,则必须依照法规进行追回或命令其全部返还受害人。
反之,若属于受害者之合法资产,应当按照程序及时归还给受害者。
若是犯罪分子为犯罪过程中所购买的违禁物品或其个人财产,该等财物将被依法充公。
所有没收的财产及其罚款均需交于国家财政部门,未经允许绝对不可私自挪用及处置。
实践操作层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审判机构在裁决敲诈勒索案件之际,会按案情具体状况,依法作出是否冻结资金以及怎样处理已冻结资金的决策。
若是与案件无关的资金,将按照法令进行及时解除冻结;
而若资金为犯罪所得,也将依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4条之规定,所有犯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均应当进行追缴或者恢复原状。在刑事案件中,尤其是以敲诈勒索为代表的犯罪类型,对于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财务必须依法加以追回并交还给受害方,而对于合法的资产则应该完璧归赵,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物品和资金亦需予以没收。此外,全部没收财产以及罚金都将上交给国家财政收入。执法机构会依据个案具体情况,依法对涉案资金做出冻结和处理决策,而与案件无关的资金将会被解除冻结,至于犯罪所得,它们都会得到依法的处置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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