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可以取保候审么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款项之明文规定,保释候审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被判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如管制、短期拘留(拘役)或者可以独立执行的附加刑;
同时亦可能面临期徒刑及以上惩罚,但在执行此类惩罚时若采取保释候审政策,则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对于寻衅滋事罪这一类犯罪行为,其可能涉及到的刑罚种类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等等。
然而,具体能否获得保释候审的批准,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他们的悔过自新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只要符合上述法律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都有可能提出保释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寻衅滋事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在处理涉及寻衅滋事罪的嫌疑犯或者被告人取保候审请求时,我们需要遵循中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相关标准及条件。当涉案人员不存在对社会而言具有潜在风险、不妨碍诉讼工作顺利进行或者再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同时又能满足各类相关要求如健康状况良好等,那么他们就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后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视办案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判断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保释候审制度的对象通常为那些预计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但必须在不存在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进行。对于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申请保释候审,但是在做出决定时,需要全方位地考虑到该起案件的具体情节、造成的社会危害以及犯罪嫌疑人所表示出的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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