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不还起诉后才还钱可以吗
若在强制执行阶段内,涉案的债务人由于经济紧迫或是因为缺乏稳定的收入,已经无法承受该项贷款所带来的压力,同时又失去了正常的劳动力水平,那么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终局审判,即执行程序宣告结束。
换句话说,若债务人真的遇到此类困境,在法院确定终结执行之后,将无需再为之前的欠款支付任何利息或本金。
但是需要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故意捏造此类状况来逃避还款义务,这种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如果有证据显示债务人存在故意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行为,未来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欠钱不还起诉有赔偿金吗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各种民事责任形式中包含有赔偿损失之责。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依照此法条之规定,向债务人提出民事责任主张,其中涵盖了因未能按时归还所拖欠的债务而引发的经济损失赔偿问题。这类损失通常涉及到诸如利息损失、资金占用费用等等。因此,当债务人承认其有借款未按约偿还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程序,请求债务人偿清债务并且赔偿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当进入强制执行环节时,若债主因为经济窘迫或是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法庭将依据实际状况来决定是否中止执行程序。在此过程中,债主无须再承担利息费用以及本金的偿还义务。然而,蓄意制造类似困境以逃避债务偿还的行为是不被容许的,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债主存在故意不履行责任的行为,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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