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借了我的钱还不还能起诉吗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寻求对民事权利的保障之时,时效期间应定为长达三年之久。
此举意在提醒我们,倘若您的朋友未按期归还欠款,那么请务必在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并确定对方债务人身份之日起的这三年内,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诉讼时效已过,也即超出这三年期限,则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将不再提供相应保护,除非属于特定情形并且已经过去二十多年,这时人民法院才会依据申请者的相关申请来审慎考虑是否予以诉讼时效的适当延期。
因此,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以维护,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尽早提起诉讼,以便向被告方追讨欠款。
然而,若已超出诉讼时效,可能将无法借助法律途径强迫对方履行债务,除非存在上述特殊情形或经过人民法院的慎重考虑而批示延长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朋友借了我钱不还怎么办
若您的友人在借贷之后未能如期偿还所借之款项,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如借款期限已明确,您便有权请求您的友人于约定期限内归还贷款;
然而,若借款期限尚未确定,那么您可以依法向您的友人发出催款通知,督促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原贷款。若您的友人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您的友人应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在实践过程中,您可先行尝试与您的友人进行友好协商,提醒他们遵守约定及时还款。若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发送律师函、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的友人仍未履行还款责任,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您的友人归还贷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在公民的民事权益遭受不法侵犯之际,应当自得知或应该得知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受到损害以及负有债务责任之人的明确身份之时算起,给予自己三年的时间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在此期限届满后,若未能及时启动司法程序,那么法院通常将会不对相关权益提供全面的司法保护,除非出现某些特定的情况并且时限已经超出了二十年之久。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否则,您将面临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要求对方偿还欠款的风险,除非获得法院的特别批准,从而延长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