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初犯可以缓刑吗
犯罪嫌疑人初次犯罪、临时起意、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的,法官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盗窃罪初犯会不会判缓刑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身为初犯,且系临时起意犯罪,并且积极主动地退还所侵占的财物,同时表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法官可酌情考量是否适用缓刑制裁。
此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短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较轻刑罚的罪犯,只要其具备相应的法定条件,同样有资格获得缓刑判决。而在符合上述所有前提要求的犯罪分子中,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正在孕期中的女性以及年逾古稀的老年人(即年龄已经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者),更应得到缓刑的特殊关照与优待。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若犯罪嫌疑人为初次触犯法律,且犯罪动机源于临时突发之念,同时在案发后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并展现出良好的认罪悔过态度,那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便有可能会予以考虑,给予其缓刑判决。而所谓的“盗窃罪”,则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盗窃行为,以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方式获取他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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