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宝宝六个月女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应该归属于谁
1.在孩子六个月大时离婚,一般情况下法庭会将孩子判给其母亲负责抚养。若母亲无法或不愿承担起这样的责任,那么法官才会考虑将孩子交由父亲抚育。
2.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破裂而消失殆尽。尽管父母在离婚之后可能会终止了共同生活,但子女依旧属于父母的子女。在此背景之下,父母依旧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权、教育权以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不容辞的责任。即便离婚已成定局,父母仍然负有抚育和教导子女的同样权利和义务。而对于子女在哺乳期中的抚养裁判,通常以哺乳母亲为主导。
然而在哺乳期过去之后,一旦双亲出现抚养事宜上的争议且未能就此达成共识时,则由当地的司法机构根据子女性别、未来发展方向以及父母各自条件等多种因素进行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宝宝六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关于监护人能否在子女六个月大之时提出离婚之诉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和判断。
通常情况下,当新生儿六个月大之时,母亲有权向法院申请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而父亲却无法提出相同的要求,除非经由人民法院慎重考虑并确认存在确实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之日起,方可例外。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有其适用价值,对于无论是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还是母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均不应受此条件所限。
通常而言,母方在此关键时期内提出的离婚请求,多数源自特定紧急或重大的原因,若法院未能迅速受理并审理母方的离婚请求,将对妇女、胎儿以及婴儿的身心健康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夫妻离婚之际,对于那稚嫩且尚存六个月大的婴儿来说,通常交由其母亲照料,倘若母亲由于种种原因,诸如经济压力或者自身意愿缺乏,无力或者不愿意承担起这一重任,那么法院将会慎重考虑将孩子的监护权交给父亲。然而,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如何变化,他们的子女仍然是他们共同的血脉传承,因此,双方都必须承担起抚养、教育以及保护孩子的义务。当孩子度过了哺乳期之后,如果父母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了分歧,那么司法机关将会依据孩子的性别、未来的成长潜力以及父母各自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最终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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