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怎样的标准法官才会准予夫妻离婚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对于涉及到婚姻关系的解除问题,必须严格遵循调解制度。
若经确认,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经过调解也无法改变这一现实的话,那么人民法院便有权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因此,围绕着法官如何判断到底要不要判决离婚这个核心,其最为重要且唯一的标准便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
一旦客观事实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出现了裂痕,则法院即应依法判决离婚;
只有在夫妻感情没有任何破裂的迹象时,法院才会做出不准予离婚的裁决。
而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程度的判定,其具体表现形式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同居生活;
(2)家庭内部存在恶性的家庭暴力现象或者有一方向另一方长期施暴、甚至进行虐待、遗弃行为;
(3)个人存在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并且经过教育多次仍无改悔之心;
(4)因为感情不合发生严重矛盾,进而使得夫妻双方至少已经持续分居超过两年时间;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其他让夫妻间感情破裂达到不可挽回地步的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判缓刑
缓刑须满足如下五项基本要求:
(一)犯罪分子应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该案件情节轻微。
(三)罪犯应有以诚恳之心表达出对自己行为之悔恨体验。
(四)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极低,无社会危害性。
(五)被宣布缓刑后对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任意严重负面影响。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发现并证实无法修复,经过多次调解均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做出离婚的审判裁决。然而,法官在作出离婚判断的过程中,关键性的依据和衡量指标仍然在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状况。换句话说,只有在确认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无法通过任何方式得到挽回之后,才能做出离婚的决定。至于何为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形式,则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一方有重婚行为或者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同居关系;其次是存在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配偶的情形;此外,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诸如赌博、吸食毒品这样的不良习惯且屡禁不止的话,也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的表现之一;最后,如果夫妻之间因为感情不合而导致长时间的分居生活超过两年,同样可以视为感情破裂的重要证据。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能够明显感受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那么他们将会慎重考虑是否应该做出离婚的判决。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