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况。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当劳动者本人主动请求终止雇佣合同时,若产生以下几种情况,便有权向所在单位提出赔偿请求: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所规定之义务,企业未能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或稳定的工作环境;
其次,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全额薪酬;
再次,企业在履行社会保险费用方面存在违法行为;
再者,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此外,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所列出的特定情况,即劳动合同因上述原因而失效时;
最后,若法律法规及行政条例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利因其他原因请求终止劳动合同,以上这些情况下,劳动者都有可能得到经济赔偿。
但是,如果并没有发生上述列举的情况,那么劳动者便无法通过此种途径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而言,劳动者主张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主要如下所示: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为其提供合理有效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或者必要的工作环境,那么劳动者有权获取经济补偿。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那么劳动者同样可以提出经济补偿的请求。再者,如果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那么劳动者也有权向用人单位索取经济补偿。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那么劳动者同样拥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