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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名义签订协议构成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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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2 · 1406人看过
导读:利用投资协议进行欺诈构成严重刑事犯罪,违反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即合同诈骗罪。该罪名涵盖虚构公司、冒用名义签约、使用虚假产权证明担保、诱使对方履行合同、收款后逃逸等欺诈手段,骗取对方财物。
以投资名义签订协议构成什么罪

一、以投资名义签订协议构成什么罪

运用投资协议进行欺诈行为无疑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涉案人可能会被指控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四条,即背负起了“合同诈骗罪”的罪名。通过以下明确列举的《刑法》条款,我们可以看到对“合同诈骗罪”的详细说明:

其中详尽地描述了如何通过虚构公司或冒充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诱导对方当事人持续签订并履行合同、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逸以及采用其他各种手段来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其财物等多种情况。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以投资名义借钱不还属于诈骗吗

在探讨以投资为名向他人借款后却未能如期归还这一问题时,是否应定性为诈骗罪行,主要取决于涉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与客观表现。换言之,如果行为人从一开始便没有偿还借款的意愿,或者其所筹集的资金并未按照约定投入到指定的投资项目中,反而被用于个人消费等非正当用途,那么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犯罪。

然而,若由于投资失败而导致无法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则通常会被视为一种普通的民事债务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运用投资协议进行欺诈行为无疑属于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涉案人可能会被指控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二十四条,即背负起了“合同诈骗罪”的罪名。通过以下明确列举的《刑法》条款,我们可以看到对“合同诈骗罪”的详细说明:

其中详尽地描述了如何通过虚构公司或冒充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诱导对方当事人持续签订并履行合同、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之后选择逃逸以及采用其他各种手段来欺骗对方当事人从而获取其财物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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