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3 · 2098人看过
导读:危险驾驶罪行范畴涵盖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及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等。这些行为严重威胁道路安全,可能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务必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危险驾驶罪行的范畴,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追逐竞驶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这里面包含了在道路上以极快速度行驶,超越规定的最高限速,随意追逐其他车辆,频繁地变换车道,甚至于迅速进入距离其它车辆相当近的位置的极端行为。

第二种则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状况,当驾驶人的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时,就可以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第三种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进行追逐竞驶,导致交通拥堵或者引发公众恐慌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最后一种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于危险驾驶罪行的范畴,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追逐竞驶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这里面包含了在道路上以极快速度行驶,超越规定的最高限速,随意追逐其他车辆,频繁地变换车道,甚至于迅速进入距离其它车辆相当近的位置的极端行为。

第二种则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状况,当驾驶人的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每百毫升80毫克以上时,就可以被认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第三种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这种情况下,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进行追逐竞驶,导致交通拥堵或者引发公众恐慌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

最后一种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了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