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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自己是否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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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3 · 1185人看过
导读:依《刑法》191条,洗钱罪是掩饰、隐瞒特定犯罪如毒品犯罪等所得及收益来源性质。若嫌疑人是这些犯罪实施者,其财产属犯罪所得且其掩饰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罪,如提供账户、转换资金形式等。但具体是否构成由法院依案件事实证据裁决,若只参与犯罪未实施洗钱行为可能不构成,实施了则可能构成。
犯罪嫌疑人自己是否构成洗钱罪

一、犯罪嫌疑人自己是否构成洗钱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洗钱罪主要是指行为人为遮掩、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而采取的各种手段。若犯罪嫌疑人本身即为上述犯罪的实施者,那么其所获得的财产便属于犯罪所得,同时也成为了对犯罪所得的来源及性质进行掩护的人。倘若犯罪嫌疑人自身实施了上述犯罪,那么他通过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透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以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便可能构成洗钱罪。然而,具体是否构成洗钱罪,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若犯罪嫌疑人仅参与了犯罪活动,并未实施上述洗钱行为,则可能不构成洗钱罪;反之,若其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可能构成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有什么权益

被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首先是有权自行选择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及辩护,包括代为申诉或控诉;

其次,他们还有自我辩护的权力,即有资格自主申辩自身无罪的事实;

第三,他们有权享有拒绝对自己证明有罪的权利;

再者,他们还可以依法申请并取得取保候审的特殊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庭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都拥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交流的合法权益;

此外,当办案人员可能存在偏见时,他们也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办案人员回避;

最后,对于与案件本身无关的问题,他们同样具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同时,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基本的休息和饮食需求应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明文规定,洗钱罪主要是指行为人为遮掩、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与性质,而采取的各种手段。若犯罪嫌疑人本身即为上述犯罪的实施者,那么其所获得的财产便属于犯罪所得,同时也成为了对犯罪所得的来源及性质进行掩护的人。倘若犯罪嫌疑人自身实施了上述犯罪,那么他通过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透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以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便可能构成洗钱罪。然而,具体是否构成洗钱罪,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若犯罪嫌疑人仅参与了犯罪活动,并未实施上述洗钱行为,则可能不构成洗钱罪;反之,若其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可能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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