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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二手房,如果不想住了,还可以出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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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4 · 1555人看过
导读:购买二手房过户后可自由售房,但不满五年出售须缴营业税、个税。禁止销售:无产权证房屋、未付全款房改房、危房、农村集体土地建屋、抵押未经同意、共有人反对或户籍冻结拆迁区房屋。满五年则免征税费。
我买的二手房,如果不想住了,还可以出售吗

一、我买的二手房,如果不想住了,还可以出售吗

在购买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即刻便可自由决定是否进行再度销售,然而请注意,若房产尚未满五年,则在此次出售过程中需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反之,若房产已满五年,则无需再支付这两项税费。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二手房不得进行销售: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2.未按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3.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5.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屋;6.共有人对出售持有异议的房屋;7.位于户籍冻结区域且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之内的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我买的二手房拿到房产证了没有购房合同有什么影响

在交易二手房地产的过程中,如未签订购房合同,则该交易在法律上可能会面临诸多质疑和问题。

1.当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若未能签订购销合同,那么合约双方有义务即刻补充签署这份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

2.由于缺乏购房合同这一基础法律文件作为支持,买卖双方将很难通过正常程序完成房屋产权的转让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从而给买卖双方带来相当程度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在购买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即刻便可自由决定是否进行再度销售,然而请注意,若房产尚未满五年,则在此次出售过程中需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反之,若房产已满五年,则无需再支付这两项税费。以下几种情况下的二手房不得进行销售: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2.未按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3.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5.已设定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房屋;6.共有人对出售持有异议的房屋;7.位于户籍冻结区域且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之内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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