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被公诉判多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者,应处以相应程度的“拘役”并附带“罚金”作为附加惩罚。具体所处的“拘役”期限以及所需缴纳的“罚金金额”,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认定的具体情节与事实。若该类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需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最严厉的惩罚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刑期及罚金数额,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无法给出一个固定的期限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者,应处以相应程度的“拘役”并附带“罚金”作为附加惩罚。具体所处的“拘役”期限以及所需缴纳的“罚金金额”,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认定的具体情节与事实。若该类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需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最严厉的惩罚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刑期及罚金数额,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无法给出一个固定的期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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