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什么情况能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次是假设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产生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此类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袭警罪
关于袭警罪的司法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该罪行的客体主要针对的是维护公共秩序的人民警察正常的执法管理活动;
其次,其具体侵害的对象则明确地指向了正在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或承担履行职责义务的人民警察。在客观方面,该罪行的表现形式通常为采用暴力或威胁的方式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并由此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对于那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处罚;而如果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其次是假设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产生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此类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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