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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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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8.26 · 1944人看过
导读:在合同诈骗犯罪中,“虚构事实”包括五种主要行为:一是假冒身份签订合同;二是使用虚假或无效的票据、产权证明作担保;三是在无履行能力时先部分履行诱骗对方继续签约;四是在获取对方财物后逃匿;五是通过其他手段如虚假宣传骗取财物。这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将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包括哪些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包括哪些

合同诈骗犯罪中,所谓的“虚构事实”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首先,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来订立合同,这是典型的欺诈手段之一;其次,利用伪造、变造或者废弃的票据,或者采用其他不实的产权证明文件作为担保,来欺骗对方签订合同;再者,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先行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策略,引诱对方当事人续签订并履行合同;此外,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最后,采取其他各种手段,如虚假宣传等,从对方当事人处骗取财物。以上所有这些行为,均属于通过歪曲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诱导对方处于误解状态,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根据其诈骗金额的多寡以及情节的轻重,将会面临相应程度的刑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案中的缓刑判决问题,其前提需满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

其次,宣告缓刑对于被告人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任何严重的负面影响;

再次,法院应当确信该被告人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第四,被告人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最后,法院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在合同诈骗犯罪中,所谓的“虚构事实”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首先,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来订立合同,这是典型的欺诈手段之一;其次,利用伪造、变造或者废弃的票据,或者采用其他不实的产权证明文件作为担保,来欺骗对方签订合同;再者,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以先行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策略,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此外,在收到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最后,采取其他各种手段,如虚假宣传等,从对方当事人处骗取财物。以上所有这些行为,均属于通过歪曲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法,诱导对方处于误解状态,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此类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根据其诈骗金额的多寡以及情节的轻重,将会面临相应程度的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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