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都包含哪些
(一)在造成一般程度伤情的情况(尚未达到伤残等级标准)下,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所能提出的赔偿要求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适当的营养费,其中在特定情境下也可能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索赔需求。
(二)若交通事故使受害者负上严重的伤残后果,其可要求支付的赔偿款项则更为复杂:
除了上述提到的各项费用外,还要加上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且由于需要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还会衍生出康复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额外的索赔项目。
(三)当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不幸离世时,受害者的近亲及其生前承担的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提出的赔偿要求: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因处理受害者丧事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同时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它相关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中侵占罪认定条件有哪些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对于侵占罪的判定通常需符合以下四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其一,实施侵害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应当存在着故意非法获取并据为己有的恶意意图;其二,该行为人需要掌握对事故发生地所遗留财物的控制权限或者治理职责;其三,被侵占的物体应当与交通事故紧密相关,且在事故发生后处于无人照料或者失去控制的状态;其四,行为人需要采取隐匿、转移等手段,将上述财物实质性地据为己有。若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便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一)在造成一般程度伤情的情况(尚未达到伤残等级标准)下,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所能提出的赔偿要求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适当的营养费,其中在特定情境下也可能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索赔需求。
(二)若交通事故使受害者负上严重的伤残后果,其可要求支付的赔偿款项则更为复杂:
除了上述提到的各项费用外,还要加上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且由于需要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还会衍生出康复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额外的索赔项目。
(三)当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不幸离世时,受害者的近亲及其生前承担的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有权提出的赔偿要求: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因处理受害者丧事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同时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它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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