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参保人在职期间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1、如果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2、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27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全称则为“社社会医疗保险”,主要内容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部分。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依照国家规定而设定的针对城镇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所属员工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特点在于以全民强制参保为基础。相较于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主要是围绕大病统筹这一重点,面向的是城镇地区非就业居民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障。
最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则是在政府资助主导下开展实施的,专门针对农村户口居民提供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在职期间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1、如果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2、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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