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进行变更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同样具有可变性。
根据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任何一方父母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利:
首先,孩子与带养人之间生活出现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发生肢体残障而无法再继续履行抚养的责任等重大状况;
其次,若孩子与带养人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带养人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职责甚至有虐待孩子的恶劣行径,或者这种生活状态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显著负面影响;
第三,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如果其明确表达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且对方具备抚养责任和能力;
最后,如果还有其它正当合理的原因使得抚养权利变更成为必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异地办理可以吗
在跨地区情况下,无法直接办理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手续,您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提起诉讼来请求实现抚养权的变更。在进行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过程中,必须由被监护人的父母双方联名提出申请。办理此项变更抚养权公证书事宜时,离异夫妇双方务必提供以下必备文件资料:申请方双亲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离婚协议原件。
同时还需提供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出生证明原件。
此外,还需准备一份已经起草完毕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同样具有可变性。
根据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况,任何一方父母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利:
首先,孩子与带养人之间生活出现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发生肢体残障而无法再继续履行抚养的责任等重大状况;
其次,若孩子与带养人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带养人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职责甚至有虐待孩子的恶劣行径,或者这种生活状态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显著负面影响;
第三,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如果其明确表达愿意跟随另外一方生活,且对方具备抚养责任和能力;
最后,如果还有其它正当合理的原因使得抚养权利变更成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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