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可以被子女继承吗,法律有何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城市户籍公民不能直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因为宅基地作为一种独特的物权形式,其属性与传统的遗产存在差异,因而不能按照普通财产那样进行传承。
然而,对于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以及附着于房屋之上的其他设施设备,城市户籍的继承人则有权通过相关程序进行产权转移并在法律框架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九条法规,明确将城市市区内的土地界定为归国家所有。
至于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归属问题,除非按照相关法律规章的明确规定归属国家所有外,其余部分均应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换言之,宅基地及其附属的自留地和自留山等,也同样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此外,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主要指自然人去世之际遗留在世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根据法律规定或其特质,不得被继承的某些物质财产将无法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土地可以更名吗
在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并颁发正式证书之后,便有资格提出更为正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更改及删除登记需求。对于未采用转让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必须经过村和乡镇两级的严密审核,最终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城市户籍公民不能直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因为宅基地作为一种独特的物权形式,其属性与传统的遗产存在差异,因而不能按照普通财产那样进行传承。
然而,对于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以及附着于房屋之上的其他设施设备,城市户籍的继承人则有权通过相关程序进行产权转移并在法律框架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第九条法规,明确将城市市区内的土地界定为归国家所有。
至于农村及城市郊区的土地归属问题,除非按照相关法律规章的明确规定归属国家所有外,其余部分均应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换言之,宅基地及其附属的自留地和自留山等,也同样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此外,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主要指自然人去世之际遗留在世的个人合法财产,且根据法律规定或其特质,不得被继承的某些物质财产将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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