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5个月在看守所吗
在看守所。
《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二、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什么意思
1、缓刑指的是在判决中对于被判为拘役的犯罪行为,以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作为前提,禁止其被立即执行相应的惩罚,而代之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进行观察和审查,的一种刑事处罚措施。
具体来说,对于判处拘役四个月的罪犯,如果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便有可能被视作适用缓刑。换句话说,在执行过程中,这些罪犯并不会立即受到拘役管制,而是获得一段特定的缓刑考察期间,在此期间,他们不得再犯新的罪行或者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在这段考察期结束之后,若罪犯未再出现上述情况,那么原有的判决将不再执行。
2、在缓刑期间内,针对罪犯将采用社区矫治方式,通过对他们在缓刑考察期间的行为表现进行深入评估,从而决定是否需要真正地执行先前判决的拘役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在看守所。
《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