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谁去办理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对于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之人,其保证金或保证人的确定及具体执行事宜,皆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实施。
据此,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流程,往往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等核心权益,所以,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在对申请进行充分且合理审核后,若认为符合所规定的条件,便可作出批准的裁定,随后着手执行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对于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之人,其保证金或保证人的确定及具体执行事宜,皆应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实施。
据此,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流程,往往涉及到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等核心权益,所以,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在对申请进行充分且合理审核后,若认为符合所规定的条件,便可作出批准的裁定,随后着手执行取保候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