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还需要到法院
取保候审即是一项典型的刑事强制性手段,主要由我国的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与执行。
而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法律途径。
然而,尽管有如此详细的法律条款,却依然没有明确指出取保候审是否必须前往法院办理相应手续。
实际上,取保候审的整个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严格的环节: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会针对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应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其次,若最终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则需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出正式通知;
最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例如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等。
因此,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并未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到法院,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往往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还要罚金吗
缴纳的乃是取保候审所需要的保证金而非罚金。若是在取保候审执行过程中,相关机关要求缴纳保证金,那么就需依据规定进行支付,待取保候审结束后,将会予以退还。
然而,无论是选择提供保证人还是缴纳保证金,都应由负责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来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没有权利自行决定采取何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即是一项典型的刑事强制性手段,主要由我国的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与执行。
而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法律途径。
然而,尽管有如此详细的法律条款,却依然没有明确指出取保候审是否必须前往法院办理相应手续。
实际上,取保候审的整个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严格的环节: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会针对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应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其次,若最终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则需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出正式通知;
最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例如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等。
因此,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并未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到法院,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往往需要亲自前往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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