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离婚诉讼怎么准备
准备如下:
1、起草3份离婚起诉状,要求当事人信息准确,诉讼请求明确;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特别是家暴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书等;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解决
关于家庭暴力行为所引发的离婚问题,存在着两个主要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这意味着若夫妻双方均赞同离婚方案且能够在相互尊重与理解的基础上达成详细的离婚协议书,便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其次,如若出现某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对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情况时,可以考虑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家暴行为被视为是衡量夫妻情感是否彻底破裂的关键因素之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需严格审查确认夫妻双方明确表示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愿,并就子女扶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议题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登记与发放离婚证的操作。
然而,如若存在中应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的请求,该情况可交由相关组织予以协调解决或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涉及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优先进行调解工作以期修复矛盾,但如若确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经调解无果的话,则应当判定离婚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准备如下:
1、起草3份离婚起诉状,要求当事人信息准确,诉讼请求明确;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特别是家暴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书等;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