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和电动车相撞怎么处理
关于轿车与电动车相互撞击时所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以下提供了详细操作步骤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事发双方当事人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案,同时尽量保留事发现场并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前来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其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手案件后,将通过现场勘察和科学检验,并依据相关规范标准最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报告,以此来判定特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各方责任分担情况。
再者,若发生交管部门参与的赔偿事项调解失败的现象,当事各方均有权依据已经取得的事故认定报告起诉至法院,以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各类纠纷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汽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撞责任如何划分
在机动车与电动自行车之间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纷争时,在电动自行车并无恶意行为的情况下,机动车应付赔付全部责任;
倘若有明确的证据证实电动自行车确有过错,则根据过错程度适度地从轻减免机动车一方的赔偿义务;
至于机动车方面毫无过失的情况,其仅需肩负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再者,若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完全系由于电动自行车主动迎头撞击机动车而致,那么机动车一方则无需对此次损失负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轿车与电动车相互撞击时所应采取的处理措施,以下提供了详细操作步骤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事发双方当事人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案,同时尽量保留事发现场并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前来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其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手案件后,将通过现场勘察和科学检验,并依据相关规范标准最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报告,以此来判定特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各方责任分担情况。
再者,若发生交管部门参与的赔偿事项调解失败的现象,当事各方均有权依据已经取得的事故认定报告起诉至法院,以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各类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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