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保险不赔付吗怎么赔
依据法律理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方面,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构建的乃是保险合同关系(即商业交易中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而机动车方与受害人之间则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即民法典所规定的具体法律关系)。这两大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明显存在差异性。
《保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二、被追尾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发生被追尾事件时,如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各方当事人并无异议,则驾驶全责方须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申报并获得赔偿。
通常情况下,当汽车追尾事件发生后,后车需承担全部责任,理赔事宜则将由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及机动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标准履行相应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依据法律理论,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方面,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构建的乃是保险合同关系(即商业交易中的一种特殊法律关系),而机动车方与受害人之间则形成了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即民法典所规定的具体法律关系)。这两大法律关系的本质属性明显存在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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