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谋取暴利而违反法律规定,在森林资源丰富地区非法收购明知属于违法砍伐或过度砍伐的木材数量达到了20立方米或是数量超过1000棵未成年树苗;
同时,如果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被非法收购的数目达到2立方米或超过5棵,那么此类行为应予以立案查处;
倘若非法收购林木制品达到了100立方米或超过5000棵未成年树苗,或者具有大量收购盗伐滥伐珍贵树木达到5立方米或超过10棵以上的情况,这种就是重大案件了;
此外,若非法收购林木制品的数量超过了200立方米或超过1000棵未成年树苗,亦或者大量收购盗伐滥伐珍贵树木数额达到了10立方米或超过20棵以上,那便构成了特别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