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几年缓几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呢
比如“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考察期
(缓刑期)是3年。
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判刑几年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1.缓期数年执行是一种法律术语,它通常用于形容对于被控犯罪者所判刑罚中的有期徒刑部分,然而并非立即执行,而是存在一段延缓期,倘若在这段时间内,受刑人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通过考察期的考验,那么原判决中的刑罚将得以豁免,无需实际服刑。
2.缓刑这一词语涉及到两方面内容,首先,它明确了被告已经被判定有罪;
其次,在此基础上,暂缓执行司法机关所判处的具体刑罚,直到对其进行进一步审判并考虑最终使用的特定刑罚。
3.缓刑即为对罪犯先进行定罪的判定,但是在一定期限内并不实际执行根据法律所判定的刑罚。
同时,会给予一定的考察期限,根据犯人在这段时间中的行为和表现,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当初所定下的刑罚或者变更至其他更为合适的刑法措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比如“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考察期
(缓刑期)是3年。
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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