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应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当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责任人所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时,他们有对该起事件负有的民事责任;
在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责任人可以免责甚至减轻其负责任务;
然而若由于第三方的过错导致损害的发生,法定的责任应由第三方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谁承担责任
对于因饲养的动物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必须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其在对动物进行饲养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误或是疏忽,都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若因未能为动物提供足够的安全措施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则将不存在任何可作为免责依据的事项,且只有在侵权人故意或严重过失的情况下,动物饲养方或管理者才得以依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豁免其应当承担的动物饲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当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责任人所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时,他们有对该起事件负有的民事责任;
在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失误的情况下,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责任人可以免责甚至减轻其负责任务;
然而若由于第三方的过错导致损害的发生,法定的责任应由第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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