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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定多少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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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4 · 1631人看过
导读:保险公司收到保险金支付请求后,应立即评估审查。复杂案件应在30日内完成,除非条款另有规定。确认保险责任后,尽快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十日内支付保险金。若合同有具体规定,则按约定执行。
保险法规定多少天拒赔

一、保险法规定多少天拒赔

在保险公司接获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关支付或支付保险金请求之时,应立即进行精确评估和审查。对于情况较为复杂、难以处理的事件,应在三十日之内完成评估和审查,除非在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的时间长度。待确定保险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之后,保险公司应尽快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协商并达成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协议,然后在十日内履行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若保险合同中已对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期限做出了具体规定,则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欲设立保险公司者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指标:

首先,惟主发起人需具备稳健的盈利能力及良好的商业声誉,且过去三年期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其净资产值不得低于人民币两亿元整;

其次,该公司还需具备完善的《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章程;

再次,公司注册资本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公司还应拥有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业务实践经验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最后,公司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并拥有符合标准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必要设施设备。

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亦对设立保险公司提出了其他具体要求。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在保险公司接获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关支付或支付保险金请求之时,应立即进行精确评估和审查。对于情况较为复杂、难以处理的事件,应在三十日之内完成评估和审查,除非在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的时间长度。待确定保险事故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之后,保险公司应尽快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协商并达成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协议,然后在十日内履行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若保险合同中已对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期限做出了具体规定,则保险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支付或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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