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
2.交通费:交通费用的具体金额需依据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此部分费用应以正式的票据为准进行支付。
3.护理费:护理费用应该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期限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进行确定。
5.营养费:营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建议来进行确定。
6.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金额应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的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7.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应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如果患者的伤情存在特殊需求,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8.丧葬费:丧葬费用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9.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金额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金额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事故赔偿金如何计算,有没有法律规定
对于意外伤害所产生的索赔金额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如下条款规定进行:
第六款中明确指出,医疗费用将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发票、住院费用发票等各类收款凭证,与病历记录及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相结合来综合确定;
在第七款中,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以及其个人经济收入状况;
而在第八款中,护理费的计算则根据护理工作者的收入水平和护理所需的人数、护理期来决定;
第九款中,交通费的计算则以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所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第十款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最后,第十一款中,营养费的计算则需根据受害者的伤情程度并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交通费:交通费用的具体金额需依据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计算。此部分费用应以正式的票据为准进行支付。
3.护理费:护理费用应该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及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期限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进行确定。
5.营养费:营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建议来进行确定。
6.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金额应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的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7.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应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如果患者的伤情存在特殊需求,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8.丧葬费:丧葬费用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金额进行计算。
9.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金额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时间进行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金额应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金额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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