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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银行卡算侵占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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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6 · 1392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或他人遗失物品,并在要求归还后拒绝归还的行为。涉及银行卡的情况,若擅自使用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拒绝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但具体是否成立需综合考虑银行卡性质、使用金额及归还情况等因素。若金额小或已归还,可能不构成侵占罪。最终认定需依据案件详情和相关法律全面评估。
捡到银行卡算侵占罪吗

一、捡到银行卡算侵占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侵占罪特指将受托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并且在收到退还要求后仍坚持拒绝归还。此外,若将他人遗失物品强制性占有,无论涉及金额大小,若仍然拒绝归还,皆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假如拾获了银行卡并擅自使用其内款项,一旦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在收到退还要求后仍坚持拒绝归还,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然而,是否构成侵占罪还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分析,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卡的性质(如是否属于遗失物品)、实际使用金额以及是否已归还等诸多因素。倘若涉案金额较小或已成功归还,则可能无法被认定为侵占罪。因此,是否构成侵占罪必须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捡到银行卡算盗窃罪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获取他人遗弃或丢失的银行卡,并在失主未知情的状况下将其取出及支配内含的现金资源,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盗窃罪。

2、如果您在无意中获得属于别人而且尚处于失主保管期间的银行卡,但在失主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将其携带至失主无法掌控的区域,并将其中的资金据为己有,如此行径已经充分具备了非法占有他人财富的特质,符合使他人损失财产的非法性、手段的隐蔽性以及行为的贪婪性的全部条件。

同时,若存在有任何符合以下信用卡欺诈行为的情形,且所涉及金额达到“较大”程度者,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缴纳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若涉及金额达到“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而对于涉及金额达到“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需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一)使用伪造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然拒不归还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侵占罪特指将受托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并且在收到退还要求后仍坚持拒绝归还。此外,若将他人遗失物品强制性占有,无论涉及金额大小,若仍然拒绝归还,皆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假如拾获了银行卡并擅自使用其内款项,一旦涉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且在收到退还要求后仍坚持拒绝归还,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侵占罪。然而,是否构成侵占罪还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分析,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卡的性质(如是否属于遗失物品)、实际使用金额以及是否已归还等诸多因素。倘若涉案金额较小或已成功归还,则可能无法被认定为侵占罪。因此,是否构成侵占罪必须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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