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有吸毒史能争取抚养权吗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国法律基于维护其身心健康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家长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为基础进行综合考量与妥当解决。若女方长期依赖毒品,严重威胁到下一代的正常成长环境,那么很难获得抚养权之争的成功。在此类情形中,监护权的归属往往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并兼顾对子女利益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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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方有吸毒史离婚孩子抚养权应归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有过吸毒行为的历史记录,那么在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归属男方。
这主要是由于女方的吸毒经历可能会对其自身健康以及子女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并不适宜担任子女的监护人。
然而,当子女由男方抚养时,女方作为非直接抚养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具体包括支付抚养费用、决定费用数额及期限等事宜。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涉及离婚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我国法律基于维护其身心健康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以家长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为基础进行综合考量与妥当解决。若女方长期依赖毒品,严重威胁到下一代的正常成长环境,那么很难获得抚养权之争的成功。在此类情形中,监护权的归属往往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并兼顾对子女利益最有利的原则进行公正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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