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认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观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最新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下违法发放贷款罪行者的量刑处理标准如下:倘若情节严重至涉及到数额巨大且由此带来了重大损失,则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10,000元人民币以上到100,000元人民币以下之罚金;若恶劣程度进一步加剧,犯罪行为牵涉到的数额更是达到了令人瞠目的特大级别,并且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也极为惊人的话,那么量刑将升格至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需同时处以20,000元人民币以上到200,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主体要素:违法发放贷款犯罪行为所涉及的标的物为“贷款”,具体而言,即是信用机构(贷款人)向特定的借款者提供且符合事先约定的利率与还款周期等条件的货币资金。贷款这一概念并不仅仅局限于人民币,实际上也包括了可流通的各种外币。然而,若实际发放的并非贷款,则不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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