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不同意离婚,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男女双方均享有结婚与离婚的自由选择权,因此,在决定是否离婚时并不需要得到父母的首肯,仅需经由各方达成合意即可完成离婚程序;
若有一方并不希望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通过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提交离婚诉讼请求,经过司法机构审慎审查并确认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破裂的情形,亦可向离婚之诉求取得胜利。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我国任何人均不得对他人的婚姻自由进行干预,即使是身为父母者同样无法行使这一权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父母不同意,只有身份证能领结婚证吗
仅凭个人身份证是无法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的。若您在我国境内申请婚登,所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证明文件:
(一)个人户籍薄及对应的身份证件;
(二)签署明确表示自身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无直接亲属血缘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关联的书面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依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无论是缔结合法婚姻还是解除婚姻关系,均应当尊重个人意愿,无须得到长辈的认可或者批准。这意味着,只有在经过双方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后达成共识,才能够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且无法通过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争议,则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向当地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然而,无论何时何地,任何人(包括家族成员)都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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