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侵占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侵占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8 · 1943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追究需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非法占有代管的他人物品且拒不归还,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此外,需被害人在有效期内提出控告。如缺乏上述任一条件,或被害人撤诉、超时效、法律规定免责等情况,均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一、侵占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关于侵占罪是否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问题,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百七十条,有必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其次,该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并且行为人拒绝归还;

最后,只有在被害人提出控告之后,法院才有资格对这起事件进行审理。

若在案情调查过程中缺少以上任何一个环节,或者被害人并未提出控告,或者在提出控告后又撤销该请求,亦或是控告已经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限,甚至是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例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等等,都可能导致无法认定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不予批捕怎么判刑

若检察院未批准羁押,那么即便确有必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被告人仍需受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尽管没被逮捕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如发现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必要性,则应制作相应文本,包括提请批准逮捕书及其所附案件资料与相关证据,一并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呈报审核批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自诉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自诉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