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犯寻衅滋事罪该怎么判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涉案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罪行,其判决应依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悔过自新的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涉案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即18岁),则需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然而在原则上,未成年人所面临的刑期不应超过五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能判缓刑吗
在刑事审判实践过程中,对于犯有强奸罪行的被告者,一般情况下法院并不会选择适用缓刑制度来进行判决。主要原因在于强奸罪的量刑底线较高,最低程度的处罚都至少需要处以三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远远超出了缓刑制度的适用范畴。相反地,缓刑制度则更适用于那些被判处在监禁期间执行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他们的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悔过自新表现,如果法官认为对这些罪犯实施缓刑可以避免他们再次对社会产生危害,那么他们才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依据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小于十八周岁并且已经因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将全面考虑他们的实际年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有真心悔过的表现等因素,依照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宽大处理或者减轻惩罚。在原则上,此类未成年罪犯的刑期不会超过五年。然而,最终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由法院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和证据进行独立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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