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办理取保候审要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涉嫌违法犯罪之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或辩护律师有权提出变更强制性措施的申请。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接收到此类申请之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因此孕妇如需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应当确保能在三日内获得最终的决议。
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对此申请不予同意,应当向其申请人予以通知,同时详细解释为何无法同意这一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孕妇办理取保候审多久结案
针对孕妇申请取保候审之后,案件的处理与完结所需时间并无明确规定,这是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状况、调查进展以及司法程序都存在差异所决定的。在一般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对案件进行侦查所能达到的最大期限为七个月;而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过程中,这个期限一般会设定为1.5个月;至于审理环节,根据案件复杂性的不同,法院可能采取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来进行,前者的期限为两个月,后者则为六个月。然而,这些期限也有可能因为需要重新展开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等因素而被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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