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在涉及认罪认罚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涉案的被告人或嫌犯有权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向各级司法部门如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甚至公安部门提出获取保候审的申请。
提交申请之际,必须详细阐述清楚自身所具备的可被认为符合该条款任何一种情况的理由,比如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本人正遭受严重疾病困扰、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等等,同时还需附带上相应的证据和证明文件以供审查参考。
如果经核实,申请人确实严格满足了取保候审所需的各项条件,那么相关的司法机构将会依照法律程序对其申请进行严谨的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认罪认罚怎么能判缓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标准,才能对一名罪行较轻的罪犯适用缓刑:
首先,其罪行情节必须相对轻微;
其次,罪犯必须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和积极的改造态度;
再次,罪犯在未来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应当极低;
最后,宣告缓刑应不会对罪犯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罪犯被判处了附加刑,这些附加刑也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因此,若某位罪犯能够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接受相应处罚,且其行为完全符合上述四项标准,那么他就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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