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不放人怎么办
倘若在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涉案人员遭到逮捕并被强制执行之后,法定期限到期,却未能得到释放、解脱担保人或调查官的监督限制,亦或是没有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强制措施的变更,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之规,被逮捕人士、其法定代理人及家属或者辩护律师均有资格要求撤销强制性的司法手段。
若此等合法诉求未得到及时回应和实现,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撤诉请求,以期获得依法裁决的机会。
此外,他们还可向人民检察院寻求检察监督,抑或是向人民法院发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对不公正行为加以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在涉及到合同诈骗案中的缓刑判决问题,其前提需满足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首先,犯罪行为的轻微程度;
其次,宣告缓刑对于被告人所居住社区不会产生任何严重的负面影响;
再次,法院应当确信该被告人不存在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
第四,被告人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最后,法院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在涉及合同诈骗犯罪的案件当中,倘若被告人已经依照法定程序被批准逮捕,然而在司法审判期限已满却仍然未能获得释放或者变更其强制性法律措施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该被告人以及其代理律师均有权利提出撤销实施强制措施的申请。若是此项申请未能得到预期结果的话,那么他们便可以考虑向司法审判法庭、检察机构亦或是公安机关提交申诉,或者直接向检察官提出监督申请,乃至提起行政诉讼以纠正违法行为和不当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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