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起诉后也不还怎么办
若在提起诉讼后债务人仍未能如期偿还所借款项,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此情况下,倘若被执行人未能依照法庭宣判、裁决以及其它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其需额外承担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同时,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时遵守其它相关义务的指定期间,也应支付相应的滞纳罚金。
因此,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现实需求出发,债权人完全有权利请求法院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手段,通过强制执行其财物以达到充分实现其债权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欠钱起诉后不还怎么办理
当涉及到由于欠款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案件已走完民事诉讼程序并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调解书时,然而债务人却未能按照文书规定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手段,例如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拍卖债务人的资产等方式,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若在执行过程中,债务人依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司法机关甚至可能会对债务人实施诸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厉的信用惩戒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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