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结婚证必须要户口本吗
不是必须的。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
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提交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收养登记。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收养登记。
二、领结婚证必要在当地吗
这项手续需在男女双方任意一方户藉所在地进行。结婚证书可凭籍贯具备当地户口的男女其中一人前往相应地点的民政管理局申领。
若在某一方户籍并非本地,而另一方所持为本地户口,则可选择在具有本地户口的另一方地域内的民政管理局完成结婚证书的申请与颁发过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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