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诉讼 >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0 · 1745人看过
导读: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诉讼的材料: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④受害人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诉讼期过了怎么办

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条款,过了诉讼时效期虽然仍可进行起诉处理,然而,当对方当事人主张时效抗辩时,法院是会坚决支持的。以下几点需要您了解:

第一,若当事人并未对诉讼时效抗辩提出异议,那我们理应尊重其权利,法官也不会在诉讼中就此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和主动性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决;

第二,如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尽管某个当事方已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愿意承担责任或自愿履行义务的明确态度,一旦他们此后又以此作为抗辩理由,那我司将无法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事故发生后,您需要收集以下相关资料: 1.由合法认证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包括收取医保药品费用以及居住费用等在内的收款凭证。同时,还需准备好该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详细病历以及确切的诊断证书以作为佐证。 2.为了证明您因事故而导致的误工时间,您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此外,您的雇佣方也应出具针对您工资状况的工作证明,以此来进一步证明误工损失。 3.在证明交通费用方面,您应当提交那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发票。

网站地图

更多#交通事故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