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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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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0 · 2098人看过
导读:批捕后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
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

一、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

批捕后还是在侦查阶段,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认为有些事实不清,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起诉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后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的要求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后或者已经提起公诉后再退回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拒绝。

对人民检察院因补充侦查需要提出协助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二、检察院批捕后还能取保候审

当然可以。在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即便是已经批准逮捕之后,仍然有可能申请获得取保候审。

依据中国法律法规,以下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当事人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罪犯,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危害产生的情况;

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案犯,同样地,此类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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