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有刑事责任吗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就有刑事责任,否则一般是没有刑事责任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有必要赔偿对方误工费吗
在交通事故中,若被告一方被判定为主责方,那么他们通常无法获得所谓的“误工费”。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过错方的被告应当承担所有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当然也包含了误工费这一项。通常情况下,误工期限会比较清晰明确,治疗过程中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嘱就是能够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关键性证据依据。假如涉及到住院治疗,那么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依据医嘱推断出的休息时间之和即可视为确认为误工期间。关于“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是否仍应为一半”的问题,答案仍然是肯定的。在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意味着双方各自需承担一半的责任。当被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他有义务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餐补费用等,还有因为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导致损伤或残废,还要负责支付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他必须支付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在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期间,因为接受治疗产生的各类费用以及由于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餐补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对于这些各种费用,赔偿义务人都应当全额予以偿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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