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抚养费离婚之后能要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来支付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但是,双方约定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情况之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不能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抚养费一般多少
在夫妇双方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应当按照如下两种方式核定并支付:其一,若被抚养者拥有固定收入,那么抚育费用也应以月总收入为基准,通常可以按照20%到30%的幅度进行计算。倘若需要负担多个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数额的计算可适度提高,但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其二,若被抚养者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用的计算则应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参照前述的计算规则来予以核定。在特殊情形之下,抚养数额还可以适量提高或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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