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六个月在看守所吗
不在,判刑六个月不在看守所。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一般来说,判处刑罚6个月的,不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应当交付监狱执行。
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
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打通信或者探监。
二、判刑六个月有案底吗
涉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定有罪,即会留下犯罪记录,此种记录将会伴其终身而无法消除。
然而,对于在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者,其有关犯罪档案应予封存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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