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安置房怎么判
关于离婚后拆迁安置房的法律判决:若所涉拆迁安置房系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将依法予以不予以分割,仍然归属于该房屋所有权人所有;若该套房产系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则离婚时需由双方协商分割,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拆迁安置房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房地产进行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安置房财产怎么分
在涉及离婚的案件中,由于拆迁安置房所涉及的问题颇为复杂,因此其分割方式往往会按照两种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若双方都是参与房屋拆迁的安置人口,那么该房屋将被视为夫或妻二人之间的共有财产。
具体来说,便是需要依据该房屋的实际实用情况与双方现有的经济状况来进行合理化的分割。
其次,当只有单方面成为拆迁安置人口时,虽然理论上说来,此类房屋依然可能被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更精确地划分权益,通常会考虑到该类房屋获得的背景身世以及其来源,从而将所有权判令给被拆迁安置人口,同时也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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