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时有什么风险吗
首先、合同主体资格方面的风险。
不具备签约资格的主体单位和个人在合同上签了约,如主体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
其次、合同名称与内容相矛盾的风险。
第三,合同条款不完备的风险。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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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形式和内容条款都有什么
在缔结买卖合同之际,法定方式为区分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各种形式之间,其中应首先采用并强调以书面形式进行订立。
所谓书面形式,主要涵盖了类似合约书、书信乃至数据电文(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流以及电子邮件)等能够展示其载明内容的具体表述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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